大理美登印务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

2023-12-29 14:44|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63| 评论: 0

摘要: 建设项目名称大理美登印务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用人单位地址大理市大理经济开发区生物制药园区用人单位联系人/陪同人龚师项目简介:印刷加工与销售。项目成员采样人员:杨雄壁、熊光权检测人员:张琳、范红 ...

建设项目名称

大理美登印务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

用人单位地址

大理市大理经济开发区生物制药园区

用人单位联系人/陪同人

龚师

项目简介:印刷加工与销售。

项目成员

采样人员:杨雄壁、熊光权

检测人员:张琳、范红庆

报告编制人员:王晓丽

调查时间:2023/12/7 采样时间:2023/12/8/9

报告审核人:杨彦国、王晓丽

编写时间

2023年12月

报告签发人:张勇

报告时间

2023年12月20日

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丙烯酸甲酯、乙酸乙酯、乙酸丙酯、异丙醇、乙醇、苯乙烯、噪声

5.1乙酸乙酯检测结论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乙酸乙酯定点采样检测4个岗位8个测点,所有测点的短时间接触浓度(CSTE)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中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通过计算各岗位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CTWA),所有岗位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中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5.2乙酸丙酯检测结论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乙酸丙酯定点采样检测4个岗位4个测点,所有测点的短时间接触浓度(CSTE)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中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通过计算各岗位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CTWA),所有岗位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中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5.3异丙醇检测结论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异丙醇定点采样检测4个岗位4个测点,所有测点的短时间接触浓度(CSTE)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中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通过计算各岗位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CTWA),所有岗位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中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5.4丙烯酸甲酯检测结论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丙烯酸甲酯定点采样共检测4个岗位4个测点,计算各岗位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CTWA),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中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劳动者接触仅制定有 PC-TWA 但尚未制定 PC-STEL 的化学有害因素时,实际测得的当日 CTWA不得超过其对应的 PC-TWA 值;同时,劳动者接触水平瞬时超出 PC-TWA 3 倍的接触每次不得超过15 min,一个工作日期间不得超过4次,相继间隔不短于1 h,且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超过 PC-TWA 值的5倍,根据各岗位工作时要求,按3倍峰浓度。

5.5噪声检测结论

共检测12个岗位16个定点加权测点的噪声强度,计算12个岗位8小时等效A声级,所有岗位中检验工3、检品工1、分切机操作工1的噪声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中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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